《少年法庭-2》會家暴的爸爸被帶走了,這就是正義嗎?

劇中,沈恩錫法官向被家暴的女孩承諾會把爸爸帶到法庭上,並讓他接受審判,親自證明只有受害者不會被關起來,施暴者才會被關進去,受到正義的制裁。當審判宣讀完,女孩和奶奶抱在一起痛哭,但,這一切就結束了嗎?
 

家暴真的不是家務事

在台灣,家庭暴力的定義為「家庭成員間實施身體、精神或經濟之騷擾、控制、威脅或其他不法侵害之行為」,而在106年全年間被通報、針對未成年人的家暴案件為15,779件,5年後這個數字上升至25,181件,平均1分鐘就有3起通報案件。(資料來源:行政院性別平等會家庭暴力案件統計)
 

不是我走就是他離開?

和韓國不同的是,在台灣除了嚴重暴力事件構成傷害罪,多半都以安置孩子,讓孩子脫離原本危險暴力的環境為主。但是,在保持原狀及帶走孩子之間,其實還有更多選擇。

長期安置的孩子在長大後也會面臨到許多挑戰,因為在成長過程中,被決定要離開家,進入安置機構,失去許多選擇及表達自身意願的機會。因此在成年後,更容易迷失,也比較無法為自己的人生做決定。所以如果有機會,社工也會傾向讓孩子留在原生家庭。

社工在介入時,會先評估施暴者(相對人)的狀態及困境之外,也會了解其他家庭成員的態度如何?是冷眼旁觀?還是像劇裡的奶奶一樣試圖阻止卻未見成效?這些都會影響社工該如何幫助這個家庭。安排家庭成員輪流陪伴孩子,減少受暴者與施暴者單獨相處的機會,或是讓孩子先去親戚家住等等,都是利用家庭內部的力量,輔以社工的協助所做出的改變。對於這樣的家庭,也會透過社工持續的關懷,對於家庭成員的需求給予輔導及資源連結,使施暴的家長、受創傷的孩子,以及整個家庭都有轉變及修復關係的機會。
 

沒有人是局外人

對多數人而言,這或許是一個隱晦的議題,才讓許多受害者用姑息、隱忍的方式面對。但家庭暴力的案件頻繁的發生,從政治人物、藝人,到周遭的親朋好友,都有可能是家庭暴力案件的當事人。不論你是家中成員,還是鄰居都可以『撥打113保護專線』做進一步的諮詢或求助,專線會啟動機制保護通報人並關心這個家庭,告訴民眾該如何保護自己,也會評估當下的危險程度。如果發現需要立即保護或安置,就會連繫警察救援或社工出勤。家暴問題很錯綜複雜,面對家暴問題,需要你、我跟家庭共同守護,才有機會看見暴力背後層層的問題,給予家庭轉變的機會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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出處:台北市基督教勵友中心|竭力幫助弱勢兒少,邀請您捐款支持 >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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